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今施行
规定,机动车驾驶员,过期被注销驾驶证可恢复驾驶资格。据统计,2005年至2008年,全国平均每年因未及时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的驾驶证约150万本。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纳入可委托办理范围,进一步方便机动车驾驶员。 过期被注销驾驶证可恢复驾驶资格。从今天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施行。
据统计,2005年至2008年,全国平均每年因未及时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的驾驶证约150万本。考虑到这种行为不属于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新《规定》规定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驾驶员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后,可恢复驾驶资格。
例如,一名驾驶员驾驶证有效起始日期自2002年10月20日开始,按照有效期为6年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应为2008年10月20日。按照注销规定,超过有效期一年后即2009年10月21日,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驾驶证。按照救济规定,在被注销后两年内即2011年10月20日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累计记分未达满分的驾驶员提出申请并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的,可恢复原驾驶资格。
今天起,本市符合这一规定的驾驶员可到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北艾路1298号和闵行区沁春路179号申请办理,办理时需提交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等,并拍照、填写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合格者核发驾驶证。
如果驾驶员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纳入可委托办理范围,进一步方便机动车驾驶员。
新《规定》还延长了驾驶员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员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交警部门特别提醒市民,凡是今年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机动车驾驶员(年满60周岁以上的除外),请在办理体检前,先在政府公安网站机动车和驾驶员服务平台上查询本人驾驶证审验信息,或者到所属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部门查询本人是否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新《规定》进一步放宽了残疾人申请驾驶的身体条件。在配备辅助设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右下肢和双下肢残疾、手指有残缺、听力有障碍等三类人员申领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