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瀛文 律师
他发表的文章有《律师见证之我见》、《律师见证与公证、鉴证的异同及作用》、《浅议中国与关贸总协定的关系》、《入关之际应作何准备——律师应尽快熟悉运用反倾销法(一)(二)》、《菊花电扇倾销风波》等。关于反倾销内容的文章刊出后,在《中国律师报》、《法制日报》上引起争鸣。曾于刘利律师合作了“新《刑法》简明图解”。 他1988年被泰县人民政府评为司法局先进工作者、1995年被吴江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00年被苏州仲裁委员会评为第一届优秀仲裁员。2001年他撰写的《合同法与仲裁机构的权利》刊登在《行政与法制》刊物上,获得中、西部经济与社会展学术交流研讨会优秀文章一等奖。2003年11月他获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技能高级培训班”调研二等奖。 他的业绩曾在《法制日报》、《中华名律师辞典》等媒体刊物上作过专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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